德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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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市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5日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承压奋进,克难前行,全市经济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发展质效持续改善。

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市生产总值为4047.7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88.52亿元,同比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1754.35亿元,同比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1904.86亿元,同比增长5.4%。

一、农业生产稳步向好,主要农产品平稳增长

2024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4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0%。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全年粮食总产量157.6亿斤,增长0.8%,连续6年稳定在150亿斤以上。畜牧业生产保持平稳,家禽出栏增长5.8%,肉蛋奶供给充足。

二、工业经济稳进提质,新增企业贡献突出

2024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4%。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5%,制造业增长8.8%,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1%。从行业看,33个工业行业大类中,有24个行业实现正增长,增长面为72.7%。从企业看,全市2317家规上工业企业中,1239家企业产值实现正增长,增长面为53.5%。新增企业贡献突出,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2317家,较2023年净增325家,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增添助力。

三、投资平稳增长,制造业投资增长较快

2024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2%。从产业投资看,三次产业投资实现全面增长。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5.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8%,三次产业投资比重为1.9:40.4:57.7。全市制造业投资增长较快,同比增长14.5%。31个行业大类中20个行业投资增长,增长面为64.5%,从行业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投资增长242.5%,纺织业投资增长59.9%,汽车制造业投资增长54.6%,专用设备制造业投资增长44.3%,食品制造业投资增长31.0%,农副食品加工业投资增长29.0%。

四、消费稳中有进,基本生活类商品仍是消费增长点

2024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3.09亿元,同比增长5.8%。从商品类值看,基本生活类商品仍是消费增长基础,全市限额以上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额总计132.4亿元,占全市总量的28.9%,同比增长16.7%。从商品类别来看,粮油食品类增长11.6%、饮料类增长0.2%、烟酒类增长23.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32.7%、日用品类增长15.3%,5类基本生活商品均实现全年正增长。

五、规上服务业稳步提升,重点行业支撑稳定

1-11月,全市规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36.7亿元,同比增长2.3%。从行业门类看,十大行业中八个行业保持正增长,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19.5%、14.6%、5.6%。

六、财政收入增长平稳,金融市场运行稳健

2024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36亿元,同比增长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3.99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民生相关领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79.6%,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教育等重点支出分别增长1.5%、9.0%、2.9%。2024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610.60亿元、比年初增加553.93亿元,贷款余额4159.66亿元、比年初增加380.06亿元。

七、消费价格小幅回落,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024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1%。八大类商品价格指数“四升两平两降”,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及服务类同比分别增长0.6%、1.5%、0.2%、5.4%,衣着、医疗保健类与上年同期持平,食品烟酒、交通和通信类同比分别下降1.2%、1.5%。城乡居民收入稳定上涨,2024年城乡居民收入稳定上涨,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18元、同比增长4.8 %,其中城镇居民36763元、增长4.1%,农村居民23157元、增长5.6 %。

附注:

(1)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德州市地区生产总值为3886.67亿元。

(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与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与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5)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7)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德州市分行。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