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声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德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德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dztj.de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印发了《2022年德州市统计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德州市统计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22条,同比下降14.1%。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226条、政策文件类信息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0条、重要会议信息11条,其他各类信息285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公开率均为100%。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参与在线访谈活动2场。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申请数量较去年持平,主要涉及就业收入、常住人口等方面。19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2件,占63.2%;部分公开1件,占5.3%;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4件,占20.1% ;不予处理0件,占0%;其他处理2件,占10.5%。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印发《关于调整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目录。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规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以群众为中心,在市统计局网站首页开设“统计数据”和“政务咨询”模块,方便群众获取统计数据信息,实现线上交流互动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改版升级门户网站,优化统计数据和数据解读页面设置,数据提供形式进一步实现图表化。在信息公开专栏新建优化专题0个,市统计局网站全年优化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0条。创新数据解读方式,更多采用动画、图表等形式对统计数据、统计政策进行解读,提升解读质量。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统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48条。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局党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分管负责人带头研究、主动靠前,具体科室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调整德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的通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人员,目前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全年举办业务培训1次,共计50余人参加。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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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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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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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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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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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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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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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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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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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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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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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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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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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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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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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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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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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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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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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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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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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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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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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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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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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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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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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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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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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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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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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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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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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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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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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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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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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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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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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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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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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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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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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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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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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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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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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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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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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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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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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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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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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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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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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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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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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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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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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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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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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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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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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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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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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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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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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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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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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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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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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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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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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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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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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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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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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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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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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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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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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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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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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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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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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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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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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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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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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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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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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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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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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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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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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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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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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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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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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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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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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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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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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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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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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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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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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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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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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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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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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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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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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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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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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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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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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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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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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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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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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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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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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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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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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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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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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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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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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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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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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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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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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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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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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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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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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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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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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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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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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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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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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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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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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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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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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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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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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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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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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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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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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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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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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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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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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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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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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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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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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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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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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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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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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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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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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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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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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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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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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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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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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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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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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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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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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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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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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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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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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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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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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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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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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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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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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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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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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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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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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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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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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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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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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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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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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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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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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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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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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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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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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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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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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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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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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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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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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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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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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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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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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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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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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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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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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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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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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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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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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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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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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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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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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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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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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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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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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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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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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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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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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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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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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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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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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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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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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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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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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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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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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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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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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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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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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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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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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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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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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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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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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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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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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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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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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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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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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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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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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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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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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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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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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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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夯实,二是政务公开产品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提升工作:一是邀请专家现场授课,依托“统计大讲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要求。二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平时考核,细化分解任务指标到科室、到具体人,建立健全工作进展通报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了《关于调整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梳理出49项年度重点任务,目前49项任务均已落实到位。
1.规范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行分级审核、全程监管,逐步规范发文、会议、重要事项类信息公开工作,实努力做到办事政策、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四公开”。
2.紧盯重大事项,及时回应关切。细化分解年度重点工作,月度或季度公开进展情况,主动发出统计声音、宣传好统计工作。发挥好“政民互动”和“市民热线12345”等平台作用,不断完善知识库,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知晓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复关切,提供统计服务。2022年,在门户网站定期通报在全省率先启动的劳动力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民众知晓率,鼓励民众为统计建言献策。
3.立足大众视角,做好数据解读。推进政府信息精细化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全年共解读3个,采用视频解读1个,图文解读1个;积极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
4.加强机制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强化了组织领导,完善了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补充了公示程序、追究程序,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培训,集中学习政策解读和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等相关制度,牢固夯实全局人员“依法公开”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0件,市级政协提案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德州市德城区长河大道198号309;联系电话、传真:0534-2689151;电子邮箱:dztjjbgs@dz.shandong.cn)
德州市统计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