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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活动
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发展的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金融办,各县(市、区)统计局(经济发展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山东省统计局为支持优质企业发展,组织全省 “三上”企业(见附件)开展免费星级评定,这是企业规模、效益、基础建设、诚信等方面情况的综合反映,对促进企业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支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对参与星级评定的企业提出以下支持意见。
    一、统计部门每年将“三上”企业星级评定结果提供给金融部门,金融部门在同等条件下,对获得一星级特别是三星级以上的优质企业适度给予授信支持,并在贷款利率方面给以优惠。
    二、统计部门对一星级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数据等认证时,要优先审核确认。
    三、各级金融办、统计局、人行、银监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优质企业提出的问题,积极支持优质企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附件:“三上”企业星级化认定的说明
   

德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德州市统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德州监管分局
    二0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
    一、“三上”企业标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是指全年累计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全年累计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全年累计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和住宿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星级认定的内容:1、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照,以及统计机构、人员设置情况;2、工作软硬件设施配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联网直报环境,是否建立工作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3、统计报表情况。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政府统计报表制度和部门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数据和有关记录项目一致并有依据来源;4、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是否健全、规范,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数据是否一致;5、统计资料管理。企业是否保存统计调查中所取得的原始资料和经过整理汇总的综合统计资料;6、统计分析;7、法制建设。企业是否积极参与配合政府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是否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并能提供相应资料等。
    三、认定标准:企业星级评定实行分项目“打分制”,以千分制考核。一星级600分;二星级680分;三星级780分;四星级870分;五星级950分。
    四、星级认定程序:1、企业每年均可向本地县级统计局申报一次,经相应级别统计局验收后统一认定。对于已获得星级的单位,县级及以上统计局每两年核定一次,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降星或取消星级。2、企业达到一星级、二星级标准的,由县级统计局验收认定,省统计局备案。企业达到三星级、四星级标准的,由县级统计局申报,市级统计局验收认定,省统计局备案。企业达到五星级标准的,由县级统计局申报,市级统计局审核,省统计局验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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