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15]171号)文件要求,11月7日,德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德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德政办字【2015】64号)文件,全面部署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通知》从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要求、普查组织和实施、普查经费保障以及普查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开展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加强对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成立了德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翟长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希岩、市统计局局长张千华等7名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研究室、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17家单位负责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统计局局长张千华志兼任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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