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近日,德州市局根据市政府法制办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是严把审核关。对所有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严格遵守草案起草、意见征求、报送登记、合法性审查、编号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合法性、规范性、民主性和公开性。
二是坚持征求意见和公众参与制度。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后要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布,使公众普遍知晓,方便查阅,切实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三是落实有效期和备案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明确有效期限,定期开展清理,切实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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