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州市统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统计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39条和新修改《统计法》。2024年,市委市政府领导20次批示统计工作,多次出席第五次经济普查有关会议、参加有关活动。市统计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学法、普法清单,5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开展研讨,党组(扩大)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修改《统计法》,8月13日至15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读书班,全面准确把握三中全会精神和统计改革发展方向。
(二)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统计局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将相关工作要求纳入2024年度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内容,并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局党组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全市法治重点任务,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统计局每年修订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2024年,局主要负责人到市委党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向齐河县、禹城市等多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一系列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方案,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报告、多次督导并提出工作要求。
三是抓好机关干部述法。为增强统计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2月23日组织开展科级以上干部向党组述法工作,局县处级以上干部、科室负责人就2023年度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进行现场述法,局主要负责人一一点评。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与考核深度融合,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