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天衢新区发改统计部: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确保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山东省统计局关于推动做好五经普经费保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尽早组织开展本地区五经普经费编制工作。
联系人:侯飞 2686877,15275347799
德州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2日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推动做好五经普经费保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