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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公示
关于转发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征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采集与录入方式》意见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各县市区统计局: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对本次农业普查(主要是普通农业经营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数据采集与录入方式的意见,要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并将意见表于4月9日(星期四)下午4点以前报市局社会经济调查科。

  

  问题一:你县认为本次农业普查的数据采集应采取什么方式?

  

           1.使用PDA入户采集    2.使用普查表入户登记

  

  如果使用普查表入户登记,你县认为数据录入应采取哪种方式?   1.光电录入    2.人工录入

  

  

  

  

  

  

  

  

  

  

  

  

  

  

  

  

  

  

  

  

  

  

  

 

意见表:

 

 

 

数据采集方式

 

数据录入方式

 

单位

 

赞成使用PDA入户登记的个数

 

赞成使用普查表入户登记的个数

 

赞成光电录入的个数

 

赞成人工录入的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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