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科室: 根据《德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县市区统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德统字[2014] 22号)文件要求,请各科室根据考评细则,认真对2014年各县市区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于1月13日前将考评结果(包括考评明细表)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