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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公示
关于召开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交流会议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全局各科室:

  初步定于下周分支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每位党员干部(包括入党积极分子)要结合集中学习内容,认真总结在集中学习后的认识、体会和收获,并在学习交流会议上汇报学习体会。

  2、每位党员干部(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交流发言必须体现“四个自己”,即自己动手撰写、有自己的理性思考、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有自己的观点语言。

  3、交流发言后,支部领导要对发言逐个进行点评,对认识不深的必须毫不留情地指出来,帮助启发自觉、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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