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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平原县统计局集中学习《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文章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总体水平,11月15日,平原县统计局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会议强调,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会议要求,统计执法应当做到文明执法,注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后,县统计局将严格遵循《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规定,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在实践锻炼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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