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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武城县局部署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0日
    为了更好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关于开2012年“12.8”《统计法》颁布纪日宣传活动方案:
    一、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推动统计活动参与者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2、深入推进依法统计。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及方式
    1、重点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单位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中的职责,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创造有利条件。以“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为契机,在统计局内部运用座谈会,征文、悬挂宣传图片、组织开展统计法巡回宣讲活动等手段,深化统计法规学习,提升依法统计的能力。
    2、突出“三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
    结合“四大工程”,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重点加强对“三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约谈方式,面对面灌输统计法治意识,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主动性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
    3、认真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结合全国法制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体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办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制宣传园地,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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