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县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6〕76号)、《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厅字〔2017〕37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价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三个文件,县统计局局长李建华做专题汇报。
会议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和速度观。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办法》《规定》,深刻理解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核心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要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做到应统尽统,把好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三要依法依规管理统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不能违规干预统计工作,保持统计业务工作独立性,净化统计工作环境。四要强化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对人为干预统计数据、编造篡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