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鼓励工业企业积极申报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有效扩大夏津县工业经济总量,根据《中共夏津县委 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夏发[2017]10号)文件精神,夏津县专项拿出资金69万元,其中:乡镇奖励资金27万元,企业奖励资金42万元。这是继去年以来夏津县再次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了奖励。
此次奖励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夏津县委、县政府鼓励和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的导向和决心。一是奖金增加。由去年的10万元上升到今年的69万元;二是双向奖励。去年只是单纯奖励乡镇,而今年同时对乡镇和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设置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积极推进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三是奖罚分明。对于出现企业数量净减少、达不到增减平衡的乡镇进行了处罚,有2乡镇分别受到了经济处罚。
接下来,夏津县将继续完善奖励办法,激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生态旅游区)和企业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设“多彩文明富康新夏津”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