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德州市统计局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县区动态 > 正文
县区动态
平原县“五加强”做好能源统计工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8日
  为主动适应新时期能源统计新挑战、新要求,服务经济社会新常态,夯实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平原县“无加强”做好能源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能源业务学习。围绕能源核算改革总体精神,深化能源统计改革内容和统计制度的学习和研究,强练“内功”,主动适应能源统计改革工作新常态。

  二是加强能源数据质量把控。一方面,依托一套表网报平台,利用县级查询模板和数据汇总执行功能,加强数据审核;另一方面,加强同经信、供电等部门的沟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全面评估能源数据,把控能源数据质量。

  三是加强能源重点耗能企业监测。针对平原县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占比高、节能潜力大的特点,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动态监测,重点加强耗能总量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的变动情况监测,优化节能调控措施,挖掘节能潜力。

  四是加强能源统计执法检查。按照《能源统计专业企业一套表统计执法检查办法》,不定期地开展能源统计执法检查活动,规范统计行为,依法查处一切虚报、瞒报、拒保等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法律权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工作环境。

  五是加强能源消费调研分析工作。“动”起来,“走”出去,经常性地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及时了解能源消费动态变化,摸索能源消费运行规律,分析研究能源消费与经济发展变化曲线,为平原县科学发展发挥统计服务正能量。
加入首页 | 加入收藏
德州市统计局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德州市统计局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D区 电话:0534-268915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ICP备案编号:鲁ICP备2021008368号-1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37149202000252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