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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武城县局七“严格”规范统计执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0日
  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是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推进统计基础建设、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优化统计工作环境、推动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用法律手段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的重要保障,统计执法工作的实践证明,在统计执法工作中,不仅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还要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手续完备”。近年来,武城县统计局在统计执法中,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行为与程序双规范,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六五”普法以来,我局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都办成了“铁案”,无一件被行政复议变更、撤销,也没有一件被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从而在该县极大地树立了统计法的权威,促进了全县统计工作逐步迈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严格规范统计行政执法程序

  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的统筹安排,对具体统计执法检查对象检查前的告之书送达,执法检查时的亮证,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谈话笔录、询问记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签字认可,作出对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利的具体行政处罚行为必须告之其救济途径等一系列程序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去做,以程序的规范来保证执法的高质量。

  武城县统计局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重抓三点:一是根据省、市统计局统计督查和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安排及省、市局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结合该县实际,做好对外、对内两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对外,商同县法制办、监察局、工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内,搞好局内股室之间的协调及基层统计工作运行情况的调研工作,排出统计基础薄弱、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统计法治意识不强、安排没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上岗、报表上报不及时、质量较差、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的乡镇、部门、单位,筛选出统计检查对象、搞好预案,经局党务会议研究后,草拟检查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软环境建设的要求,报县政府法制部门和县分管领导审核并履行备案手续。二是将统计督查和统计监审文件下发到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让其了解检查的内容、组织实施时间及注意事项。三是检查实施前的告之,在检查实施前一周,我局出具检查告之书并予以送达,告之书载明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时间和方式,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中重抓八点:一是亮证执法,到了统计执法检查现场,首先就要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行政执法证》,以此证明统计执法主体、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合法性。二是现场告之,阐述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必须履行的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接受调查、询问等的义务,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的权利以及统计行政管理机关和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组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三是依法取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合法、客观、有效、全面地收集证据,做到收集的执法证据具有“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并形成证据链、经得起质询和鉴证。四是注意行政处罚程序,做到“先立案、后调查,先审理、后处罚,听证备案,处罚公平公正、恰当合法”;五是注意保护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对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进一步告之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六是注意执法流程完整,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别以下情况予以处理:对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口头警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七是注意后续监管,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武城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在下一年度实行统计监督检查“回头看”,强化被检查单位的后续监管工作,主要看其是否认真地进行了统计整改、整改是否到位等,把统计监管工作全过程化,切实体现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八是注意加强与被查单位的沟通即统计行政执法“回访”,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被查出有违法问题的单位,县局统计执法检查组不是一查了之,而是经常与其沟通,了解其整改进度、整改效果、存在问题、有何建议,促使其整改到位,推动工作。

  二、严格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

  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时,武城县统计局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注意执法用语文明,做到“语言规范、有礼有节、不卑不亢、时刻注意维护执法者的形象”,注意执法文书标准,做到“统一格式、规范填写、逐级签批、按法定程序送达”,并严格实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工作考评,依法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严格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统计执法活动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强的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执法人员是统计执法工作的具体操作人,其学法、知法、守法、执法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统计执法办案工作质量。鉴于此,武城县局每年度在进行统计执法前,必先进行执法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专业性、实用性和便于操作的要求,分层次地对局队全员进行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督促执法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熟知执法程序,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执法技能。在培训过程中,邀请专业律师详细讲解统计执法检查的工作程序、法律文书的使用、执法检查的经验技巧和注意事项,坚决克服理论与实际不挂钩、培训与实践相脱节;也突出公平公正、回避制度、办案公开制度、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正确行使统计行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但要做到实体上证据确凿,也要做到有理、有力、有节,还要做到在程序上无漏洞可钻,让被处罚对象心悦诚服。

  四是严格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一条有效途径。武城县统计局认真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执法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对统计执法人员在统计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过错后,应当追究责任的范围和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确保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同时增强自我纠错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自觉性,强化统计执法的严肃性和责任性。

    五是严格制定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武城县统计局制定《武城县统计执法办案人员制度》,要求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这个权力是国家法律赋予的,目的是打击违反统计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不进假数”、“不出假数”。在统计执法检查中要做到公私分明,不能“吃、拿、卡、要”,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损害执法检查对象的利益。全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自律、按章办事。

  六是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对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立案和结案,具体规定了向县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统计部门备案的范围、时效和程序,目的是为自觉接受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行政监督,确保统计行政执法的公开、公正、合法,提高统计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同时对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进行评审,通过案卷评审,对明显错误或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对查出的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对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通过案卷的评审、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

  七是严格统计执法监督。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执法有力”的统计执法监督体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须赔偿”,武城县统计局对外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制办、司法局的同志担任统计执法监督员,在内部明确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为统计执法监督员,采取“内外并举、双管齐下”的办法,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并认真开展统计行政执法行风监督评议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行为,要求统计执法人员,要坚持当好统计工作的“裁判员”,优化统计秩序的“监督员”,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具体统计执法工作;同时,既要坚决消除“不依照法律、按领导意志”开展执法的不良倾向,也要彻底纠正统计执法就是“执罚”的错误观念,坚决抵御滥用权力,真正制止办事拖拉、刁难卡压和“三乱”等现象的发生。通过严格依法行政,理顺工作关系、营造良好环境、培育统计秩序、增强法治意识、规范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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