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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2013年城镇化率达到47.74% 增幅位居全省第五位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1日
  城镇化率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通常用一个地区常住于城镇的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用于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我市近年来大力推进“两区同建”,既解决居住问题,更注重解决就业问题,强有力的推动了我市的城镇化进程。近日,省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山东省及各市地城镇化率,我市城镇化率达到47.74%,比去年提升1.5个百分点。

  2013年度,省统计局根据1%人口抽样、人口自然增长、城乡人口转移对全省17地市城镇化率进行测算,我市常住人口达到567.11万人,城镇化率为47.74%,列全省15位;比去年提高1.5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全省0.18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五位,超额实现了全市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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