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由社会生产落后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转变定性,印证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面临的现阶段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我们把视野聚焦到直观有形的城镇化发展中,它的发展变化充分展示了经济发展的强大影响,但同时也逃脱不开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的刺激,即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就此,本文将予以简要分析,并探求前进之路。
一、德州城镇化发展不平衡的体现
(一)中心城区与县域城镇发展的差距明显
1、二者城镇化率相差超30个百分点。2017年,德州市中心城区(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常住人口72.6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0.06万人,占比达82.67%(城镇化率),比全市平均水平55.57%高27.1个百分点。而所有的县级地域包括陵城区在内的总常住人口506.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62.02万人,占比为51.69%(城镇化率),比全市平均水平低3.88个百分点,比中心城区城镇化水平低30.98个百分点,差距之大可见一斑。
2、人口流动状态显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2017年,德州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72.65万人,户籍人口64.67万人,也就是有近8万人的外来人口是后来流入中心城区的。再看县级地域,2017年德州市10个县级地域常住人口506.94万人,户籍人口530.68万人,也就是有23.74万的户籍人口流出,而人口的流动主要方向是由农村转移到城镇,由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到经济发达地区,因此,人口的流动状态说明了中心城区比县级地域的发展程度要高,且差距加大。
3、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同。2017年德州市中心城区用水普及率为100%,其中公共供水普及率也是100%,而县城的用水普及率除陵城区和庆云县为100%外,其余均不能全部普及,且公共供水普及率都未全部普及,最低的只有78.96%。人均城市道路面积中心城区是29.68平方米,县城最高的28.23平方米,最低的只有17.2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中心城区为23.39平方米,10个县城的平均值仅有12.55平方米,最低的只有7.17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中心城区为39.28%,而县城平均为30.44%,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水平的不同说明了中心城区和县城的城市承载能力的差距还是不小的。
(二)县域间城镇发展参差不齐
1、城镇化水平格局分布清晰。2017年,各县市区城镇化发展水平基本成“四级分化”的格局,传统的中心城区(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城镇化率在80%以上,城镇化处于第一梯队,而齐河县、武城县、禹城市、临邑县4县(市)的城镇化率超过53%,处于第二梯队,平原县、乐陵市、夏津县在2017年率先越过50%的门槛跻身第三梯队,剩下的陵城区、宁津县和庆云县则处于第四梯队,城镇化率在45—50%之间。除去中心城区,各县域间的城镇化水平差距体现了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不平衡。
2、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存在悬殊。2017年,10个县级城市中,只有陵城区的燃气普及率达到100%,最低的宁津县只有69.88%,庆云县也只有77.17%。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有7个县,剩下的陵城区、宁津县和庆云县不足20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高的是禹城市23.99平方米,比主城区人均绿地面积多0.6平方米,全市居首,剩余9个县都不足15平方米,面积最小的是临邑县只有7.17平方米。
3、城镇就业人口比重差距较大。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因此,城镇的功能性越好,质量越高,承载就业的能力就会越强。以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占城镇人口的比重来看,10个县级区域中,比重超过20%的只有齐河县,为21.97%,其次是禹城市18.86%,最低的宁津县只有8.61%,差距还是很明显的。
二、德州城镇化发展不充分的体现
(一)城镇化自身发展水平不高
城镇化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城镇化的水平。从省内看,德州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也影响了德州城镇化的发展,2017年,山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58%,比德州市高5.01个百分点。增长速度比全省高0.24个百分点,与全省的差距在逐步缩小,但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还有一段路要走。
(二)市民化滞后于城镇化
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推动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众所周知,发达地区是人口转入的目的地,对德州而言,中心城区的优势要优于县城,且是人口流入地。2017年德州中心城区常住城镇人口60.06万人,户籍城镇人口15.38万人,两者相差44.68万人,户籍城镇人口占总户籍人口的比重为23.78%,而常住城镇化率高达82.67%,二者相差58.89个百分点,市民化明显滞后于城镇化,使得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农业转移人口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相对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结构的优化和和谐发展。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
首先是道路设计不科学,而且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出现交通拥挤、出行不便等问题。其次是给排水系统过于落后,无法保证居民生活用水质量,第三公共设施分布不均,80%以上的新增基础设施集中在城市和县城,农村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设施普遍缺乏,多数乡镇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小城镇道路、供水、燃气、供暖、绿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滞后,镇区道路标准不高,排水设施不畅,污水处理率过低,公共绿地配置严重不足。镇区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危旧房、空关房处置进展不快,对镇容镇貌影响较大。大部分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中小学、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较差,公共服务水平不高。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基础设施薄弱。
三、破解城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对策
(一)大力促进转型升级,发展经济助推城镇化
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经济发展,也可以说没有经济发展支撑的城镇化是低质量、不可持续的城镇化。城镇的繁荣与就业机会是吸引人员流入的关键,大力发展城镇经济是促进人员城镇转移的关键。在经济新常态的当下,要稳定经济增长,坚持经济结构调整不动摇,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解决工业企业“个头小身体弱”的问题,保证大的同时还能更强,使聚集人力和财力的能力持续化。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不墨守成规,打破传统服务业固有思想和思路的藩篱,加快服务业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调整升级,加快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使服务业真正成为经济转型,就业扩大的助推器。
(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城镇的核心地位
在当今社会,新型城镇化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也是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主阵地。因此,城镇所承载的力量是巨大的,包括现在的新旧动能转换。我们要以城镇发展为依托,通过改革、开放、创新的办法,激发更多创新活力。找准新动能,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但同时不完全淘汰旧产能,而是在开发新动能的基础上化废为宝,积极找寻转换旧产业的对策和办法,从而推动“有中出新”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激发壮大新动能,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三)发挥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推进全市城镇化
要加强城乡规划,合理布局城镇化发展。要对全市城镇化树立大局观,不能孤立任何一个地区的城镇化发展,特别是农村城镇化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要按照农村城镇化发展定位的性质,与中心城市配套规划,形成城镇一盘棋,周边城镇相互呼应的系统效应,进而形成资源集聚的城市群。同时要突出配套基础设施。对农村城镇化的防洪、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园林绿化、消除、商贸金融、科教文卫体等设施要统一规划,一步到位,完善配套。政府负责规划设计,把握宏观调控,促进农村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循环。
(四)借力乡村振兴,持续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们要认识到乡村振兴与城镇化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城镇发展好的,一般它的乡村建设也更有成效,反之亦然。所以,我们要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做到双轮驱动。目前,德州共10个小镇列入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还有5个小镇入选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1个被认定为国家级特色小镇。因此,我们在积极构建美丽乡村的同时,一方面可以实现人口就地城镇化,另一方面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大要求下,大力缓解城镇资源的负荷,同时促使在推动农民工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逆流的人口也能以更优的生产方式投入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