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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研究
《德州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监测报告
文章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0日

德州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推动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较好落实,妇女事业取得可喜成就。

一、健康得到更好保障

全面加强妇女卫生医疗服务保障,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开展“健康德州行动”,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加大财政支出力度,提高卫生保障能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加强妇女常见病防治,保障妇女健康。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均达到58.86%。加强产前检查,提高孕婴健康水平。孕早期和产前检查率分别达到89.14%和91.33%,孕产妇实现100%住院分娩,死亡率降低到7.56/10万。

二、参与经济建设更广泛

努力推动妇女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广大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加强妇女就业指导和监督,妇女就业相对稳定,比重不断提高。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女性就业人员19.6万人,比重达到36%;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中女性4157人,比重达到27.5%;农村女性接收实用技术培训达到18.43万人次。大力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放贷金额稳步增长,自2016年以来截止到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妇女共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814.6万元。

三、参与决策和管理更加积极

始终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程、系统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决策管理,社会参与女性比重明显提高。目前,全市女性公务员5989名,占公务员总数的27.4%;县处级女干部占县处级干部总数的13.8%;乡科级女干部占乡科级干部总数的16.1%.所有居委会和村委会全部配备女性成员,居委会和村委会女性比重分别为42%和26%,其中居委会主任和村委会主任为女性的比重分别达到34%和16%。企业董、监事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分别为21. 5%和38.6%。

四、社会保障更加充分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功能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化,低收入群体得到更充分保障,女性群体得到平等保障。2016年度和2017年度我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304.98万人和302.69万人,其中妇女人数分别是171.24万人和171.78万人,分别占当年全部参保人数的56.15%和56.75%,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际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分别为89.58万人和93.81万人,我市各县市区均已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数为81.86万人,其中妇女参保38.4万人,占总人数的46.9%;2017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84.89万人,其中妇女参保39.83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46.92%。2016年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0.1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16.58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次为1.17万人次,生育医疗待遇支出1934万元,生育津贴支出5522万元;2017年参保人数达40.8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16.89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次为2.1万人次,比2016年度享受生育保险人数增加近万人,生育医疗待遇支出3246万元,比2016年度支出增长1312万元,生育津贴待遇支出9521万元,比2016年度支出增长3999万元,两项支出数额均有大幅增长。201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69.78万人,其中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9.05万人,2017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0.02万人,其中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9.1万人。2017年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2016年增长了近五千人,女职工参保人数平稳上升。其中,2016年女职工参保人数比重为41.63%,2017年女性职工参保人数比重为41.56%,女职工参保人数比重略有下降;2016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41.33万人,其中女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23.45万人,2017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46.05万人,其中女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27.1万人。2017年女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2016年增长了3.65万人,女性居民参保人数平稳上升。其中,2016年女性居民参保人数比重为50.63%,2017年女性居民参保人数比重为50.91%,女性居民参保人数比重略有上升。2016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60.03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21.56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次为0.36万人次;2017年参保人数达60.35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21.57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次0.34万人。2016年失业保险总参保人数36.61万人,其中妇女参保15.17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41.43%;2017年失业总参保人数37.53万人,其中妇女参保15.48万人,总参保人数的41.24%,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分别为0.59万人和0.56万人。

五、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构建保护妇女权益的社会体系,强化维护妇女经济、财产等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加大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妇女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和自然环境。2017年,全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中的女性比例分别达到31.2%、33. 67%和 26.18%,女性人民陪审员804人。由人社部门查处的女职工特殊保护案件175件。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信访案件数13件,有关侵犯妇女财产权利信访案件数16件,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2152人次。建立家暴妇女儿童救助 (庇护)机构11个,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30人次。

六、推动妇女发展面临新情况

推动妇女事业全面发展和规划目标全面落实,面临新的情况,存在一些困难。一是“两孩政策”实施后,妇女兼顾家庭和就业,面临双重压力;二是个别指标距离规划目标尚有差距,如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要求达到“80%以上”等;三是妇女参政议政方面,一定程度存在参政议政意识偏弱、比例偏小、质量偏低等问题,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方面,一定程度存在妇女在“两委”比例低、能力水平偏低、参与基层热情不高等问题。

目前,距国家妇女发展纲要和德州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终期还有两年, 时间紧迫,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力度,加快推动妇女发展规划全面落实。

(一)进一步夯实妇女事业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强男女平等国策宣传,将妇女发展纳入经济、政治、社会、人口和文化统筹持续发展的各个阶段,为妇女事业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等方面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制度安排,加强乡村文化、法律、就 业创业等方面软环境建设,提高农村妇女在各领域的发展水平。三是健全社会民生保障的基础信息,协调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卫生、扶贫、农业、水利、住建等部门实现妇女民生保障信息共享,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最低保障、临时救助、扶贫资金等民生保障手段的协同机制,织密妇女社会保障网络。

(二)积极促进女性就业创业。妇女充分就业是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经济转型升级和“全面二孩” 双重压力下,要创新手段,激发妇女潜力,确保女性平等获得发展资源和机会,推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各级各类妇女就业培训和指导,提升女性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与女性就业良性互动;为妇女广泛参与“双创”搭建平台,加大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支持,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妇女就业创业;着力解决“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可能对妇女发展尤其是就业造成的影响,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促进公平就业。

(三)筑牢参与决策基础。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和培养,将女干部的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及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增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增加后备女干部储备。鼓励妇女参与基层自治组织的选举,增加村居两委女性成员人数,提高女性成员比例,为妇女参与基层自治组织管理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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