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份,德州市纳入重点能源商品经销统计企业共计56家(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纳入重点能源经销产品统计的有原煤、煤制品、汽油、柴油、润滑油、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七种商品,1-7月份重点能源商品购销有所回升。
一、1-7月份重点能源商品购销情况
(一)煤炭商品购销开始回升
德州市使用煤炭作为能源燃料工业企业全面整改,减少煤炭的使用量。煤炭经销企业由2017年7月为 21家,到2018年7月为10家(其中还有一家煤炭现在处于停产状态),煤炭经销企业比上年减少52.38%。
1-7月份德州市重点能源商品中10家企业煤炭产品购销有所回升。原煤购进量31.89万吨,比上年同期31.23万吨增长0.5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81%;购自省外12.0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46%;煤炭销售量32.53万吨,比上年同期29.55万吨增加2.98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0.07%。煤制品购进量1.02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3.43%;煤制品销售量1.0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3.59%。
(二)石油行业重点能源商品三升五降
1-7月份德州市重点能源商品经销石油行业中,汽油经销企业32家,购进量24.96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5.99%;销售量24.04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9.12%,其中,销往省外0.22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5.69%。柴油经销企业17家,购进量30.4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4.90%;销售量28.38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2.06%,其中,销往省外0.36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4.29%。液化石油气经销企业5家,购进量为1.8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06%;销售量1.8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2.34%。润滑油经销企业5家,购进量3.12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24.97%,其中,购自省外2.24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32.37%;销售量3.01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22.36%,其中,销往省外1.27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37.05%。
(三)液化天然气平稳增长
1-7月份重点能源商品中的液化天然气经销企业3家,液化天然气购进量1.65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66%;销售量1.66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8.61%。

二、重点能源商品流入、流出全部下降
德州市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活动主要在省内。重点能源商品从省外购进情况看:原煤购自省外12.0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46%,占全部购进量的37.63%;润滑油购自省外2.24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32.37%,占全部购进量的71.79%。
重点能源商品销往省外情况看:汽油销往省外0.22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5.69%,占全部销售量的0.92%。柴油销往省外0.36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4.29%,占全部销售量的1.27%。润滑油销往省外1.27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37.19%,占全部销售量的42.19%。
三、发挥优势做大能源商品流通牌
一是充分利用当前德州市煤炭物流体系建设的现有成果,积极引进培育物流企业,加快建设物流园区,着力构建公路、铁路的联运大格局,促进德州市经济的转型升级、跨越提升。以当前在齐河县和平原县建设的省级煤炭储运基地为基础,利用好德州市“九达天衢”优越的地理交通优势,构建安全、稳定、经济的重点能源商品供给体系,打造区域能源资源集散中心和储备基地,加快重点能源商品贸易对全国及周边地区的辐射。发挥区位优势,努力推动德州市重点能源商品贸易的持续发展,进而为德州能源商品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是针对当前大力整治大气污染这一现状,进一步整治煤炭流通体系,煤炭经营企业和用煤单位在装卸、运输煤炭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自燃和煤粉尘污染,严格的煤炭质量指标从‘多用煤’到‘用好煤’。继续大力度推动“气电代煤”和清洁煤的推广工作,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煤的利用,加强电力、燃气、供热等能源体系建设,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县城集中供暖能力。大力提倡绿色出行,净化生存环境,重塑德州市的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