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德州市统计局  >>  统计数据  >>  分析研究 > 正文
分析研究
“新常态”下德州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1日

  党的十八大提出“城镇化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对城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德州市随着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化先后呈现出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和各类开发园区建设带动中小城市发展、乡镇企业勃兴带动小城镇繁荣、科学发展引领城乡一体化进程等鲜明特点,城镇化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在经济增速、结构、动力都发生变化的新常态下,城镇化又如何健康可持续发展呢?
  一、现状特征
  (一)城镇化发展水平快速提升。德州市城镇化率从2000年的28.19%提高到2014年的49.53%,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高于山东省和全国平均增速。参照美国城市地理学家诺瑟姆城市化发展进程三个阶段的研究理论,目前德州城镇化已进入第二阶段的加速阶段。特别是近5年,城镇化率加速提升,年均增长超过了2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1990年比全省平均低16.5个百分点,2000年低10个百分点,2010年低6.66个百分点,到2014年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减为5.48个百分点。
  (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空间格局初步形成。近20年来,全市城镇数量明显增加,城镇人口加速聚集,形成了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县城为支撑、小城镇为基础、农村新型社区为单元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与此同时,城市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建设完成了市区大外环和高铁新区、南部生态片区等30多条道路,实现了路网一次成形、管网一步配套、绿化一步到位。2014年德州市区自来水年供水量3320万立方米,天然气年供气量1.75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0.436万吨,年末城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已达24.7万户,燃气普及率达96%;市区集中供热面积2767万平方米,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25平米,绿化覆盖率4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建设各项指标都有了明显提升,且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奖、中国最佳人文宜居品牌城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低碳中国突出贡献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德州所辖的县(市)均已建设成初具规模的小城市,以德州市区为中心、多层次、功能互补的城市群正逐渐形成。
  (三)小城镇“两区同建”就地城镇化特点突出。“两区同建”是德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种模式创新,即以农村城镇化为重点,以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就地就近市民化为路径,同步推进农村产业园区和新社区建设,并纳入全市城镇化体系来规划和管理,追求区域农业产业化、工业现代化、社区城镇化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农村新型社区378个,同步建设农村产业园区876个,有30万农户搬入新社区,40万农民实现家门口就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满足了农民享受水电暖气热等城市资源的需求,同时大型社区建设带动了我市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全市“两区同建”是从2008年开始启动的,2008年全市城镇化水平为37.94%,到2014年提升到49.53%,6年间“两区同建”已建成或在建的378个社区中,有200多个社区已经为城镇属性,这部分社区入住人口达60多万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25%左右,直接为全市城镇化率贡献了12个百分点。
  (四)城镇化拉动效应明显。城镇化发展拉动德州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2014年德州人均GDP达到45641元,比2010年增加15783元,是2005年的近3倍;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1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76元,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保持了十几的增长幅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475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32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2.5%,农村居民家庭为33.48%,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2010年的31.87平方米提高到2013年的33.3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2010年的34.02平方米增加到2013年的36平方米。德州城镇家庭达到了相对富裕水平,农村家庭已达到小康水平。
  二、新常态思维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初步判断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稳步提升镇化水平和质量,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一)城镇化总体水平偏低,城镇化质量不高。201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全省5个多百分点,比全省最高的青岛市低近20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15位,总体水平偏低。从反映城镇化质量的几个协调关系看,城镇化质量不高。城镇化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2014年,德州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45641元,按照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合7459美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2012年数据,德州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综合水平进入国际上中等收入水平,国际上发达国家在这个时期的城镇化率大多在50-70%之间。按钱纳里“发展模型”中人均GDP的指标衡量,全市城镇化率应超过 65 %,而2014年全市实际为49.53%,城镇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非常滞后。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2014年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之比为1.07,低于国际公认的1.4—2.5的合理区间。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城镇建设用地开发粗放低效,市区建成区面积12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不足70万人,按照1平方公里承载1万人测算,城镇人口集聚度明显不高。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推进的速度,必须与其工业化的进程相适应,与其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匹配,超出了这个能力很可能会出现就业不足、贫困人口增多、两极分化严重等问题,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都会带来严重影响。
  (二)市民化程度低于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是以农民工整体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推动农民工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也即实现农民工在城市“有活干,有学上,有房住,有保障”。德州城镇化水平的大幅提升主要是依靠农民进城,但进城只解决了居住的问题,生活质量和社会保障与市民还有较大的差距。2014年德州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9.53%,而从户籍来看仅为34%,说明其中一部分人员并未真正实现从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而是处于一种过渡阶段,尤其是在量多面广的小城镇,城乡双重角色的人口众多,既是城镇人口又是农业人口,既是城镇人口,但又未享受到城镇人口的各种保障;既是城镇人口,常年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劳动,但户籍上又是农业人口,在农村有承包地、宅基地,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产业结构不合理,就业吸纳能力不高。2014年三次产业比例为11.1:51.6:37.3,就业人口比例为44.6:22.8:32.6,占比11.1%的第一产业容纳了44.6%的从业人员,农业比重较高,沉淀劳动力偏多。占比51.6%的第二产业仅容纳了22.8%的从业人员,就业拉动能力不足。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仅为37,3%,就业吸纳能力不足。2014年,德州NU为1.18(NU指非农产业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与城镇化率的比值,NU比大致为1.2左右,可以认为城镇化和非农化发展较为协调),说明城镇化和非农产业就业比重基本协调。但非农人口比重和城镇化的提升幅度看,非农产业就业人口比重由2000年的49.5%提升到2014年的55.4%共提升了5.9个百分点,同期城镇化水平则提升了21.3个百分点,说明德州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速度,并没有为从业人员结构带来相应的提高,当前德州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的增速与城镇化率水平的提高是不匹配的。
  (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差距明显。80%以上的新增基础设施集中在城市和县城,农村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设施普遍缺乏,全市综合实力最强的20个乡镇,其中有一半没有垃圾处理设施,13个乡镇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只有4个乡镇建有影院娱乐设施,除了一般个体工商户,均没有大型商场和超市。多数乡镇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小城镇道路、供水、燃气、供暖、绿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滞后,镇区道路标准不高,排水设施不畅,污水处理率过低,公共绿地配置严重不足。镇区环境“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危旧房、空关房处置进展不快,对镇容镇貌影响较大。大部分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中小学、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较差,公共服务水平不高。
  三、发展机遇
  (一)新一轮的顶层设计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相继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具体目标、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为突破相关体制机制束缚,确保新型城镇化规范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国家和省区域战略规划的实施协力德州整体发展。德州毗邻河北,与河北同属于首都一小时经济圈,既是山东省对接京津冀的桥头堡,也是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城市。京津冀一体化、环渤海区域发展战略的确立和实施,对德州参与区域竞争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创造了新机遇。山东省“一圈一带”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加快德州经济转型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城镇化布局提供了重大机遇。
  (三)德州市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为新型城镇发展注入活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已经公布,方案提出,试点地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紧紧围绕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寻找规律、凝聚共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通过试点工作,基本形成合理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优化的行政区划和创新的行政管理,这无疑将会助推德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四)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律,我市仍处于城镇化率 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增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不断推进,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节能环保等新技术的大力推广以及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为推动城镇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两区同建”就地城镇化模式的有效探索,也为城镇化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经验基础。总体来看,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
  四、几点建议
  城镇是高密度的居住体,简单地说,就是单位土地上集聚了更多的人口,集聚了更多资源的能量,集聚了更多的投资。当前,我市城镇化进程正处于发展的关键节点,自身实践和国内外城市发展历史已经表明,以往“摊大饼”的模式无助于城镇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尽快向城镇化的新阶段转型。
  (一)城市定位以生态文明及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核心。在城市规划和产业建设层面明确设定城市自身定位。摒弃掉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地上,轻地下”、“重面子,轻里子”、“重外延,轻内在”的弊病。从过去“重规模、重外延、重扩张”的模式转变为更多地着眼于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和生态水准。环境是衡量城市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城市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提升城镇化的质量,首要的就是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要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城镇化发展的全过程。近几年长时间弥漫在华北上空的雾霾天气再一次让我们切身体会到了治理环境的紧迫感,坚持绿色、低碳、生态、智慧发展,积极发展以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坚持科学发展和合理保护并重,切实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
  (二)多层次城镇体系协调发展,注重小城镇建设,强化中心镇作用
  城镇系统是由实体性的城镇系统共同构成的地域空间,在城镇系统中,各级城镇相互关联、相互协调、互相补充,每一层级城镇在其中的作用都不可或缺,因此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既要重视中心城市的建设,也要重视小城镇的建设。小城镇介于中心城市与农村之间,既有城市的部分功能,又能与农业生产紧密联系,可起到城乡物资交流、信息传递的纽带作用,可充分利用农村原料和能源,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达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同步发展城乡经济。要从全市角度进行通盘考虑,坚持突出重点,打破均衡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模式,集中力量,梯次推进,有选择、有步骤地优先发展重点城镇,要根据各地特色,从产业基础、配套条件、文化传统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中心镇发展格局。同时针对目前德州乡镇数量多、规模小承载力不足的现状,适时启动乡镇撤并工作,优化乡镇布局和资源配置,以更大程度的发挥乡镇的集聚和规模效应。
  (三)优化结构,加大产业支撑力度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产业发展,加快经济产业结构转型与优化,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城镇化建设的根本动力。从我市产业结构看,主要是工业大而不强(工业群体庞大,但发展水平低)、服务业发展滞后,城镇发展普遍缺乏产业支撑,尤其是具有区域经济竞争力的产业严重不足。因此我们要把推进城镇化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有机结合起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聚集人力资源,促使企业形成充分竞争,增强创新动力和能力,提高科技进步与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工业变大变强。城镇化聚集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影响着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带来的人口聚集和产业聚集,推动服务业的发展,从而使服务业范围拓展、规模扩大、质量提高,最终改变服务业发展滞后的局面。我们要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在壮大传统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确立城镇优先发展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配套产业和服务产业,提高产业之间的关联度,使工业和第三产业成为推进城镇化的动力源泉和物质基础,加快产业发展和产业集聚,有效地支撑和推进城镇化的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作为城镇经济发展的硬件支撑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镇发展的容量与空间,也直接关系到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是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的道路、排水、电力、通讯等配套要齐全,园林绿化、污水治理、垃圾整治要同步进行。二是加大城镇环境治理力度,彻底转变“重建轻管”的观念,大力整治环境“脏、乱、差”,着力加强对建筑、市政、绿化、环卫、市场监督、交通等方面的管理。努力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经济发达、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活富裕、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好、集聚集约水平高的现代化小城市。

加入首页 | 加入收藏
德州市统计局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德州市统计局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D区 电话:0534-268915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ICP备案编号:鲁ICP备2021008368号-1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37149202000252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