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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研究
德州市人口老龄化问题探析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1日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过程面临的共同性话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在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德州市已于1994年与全省同步先于全国6年进入老龄社会行列。我市老年人口的持续增长,高龄人口的大量增加,对全市的养老、医疗、家庭等诸多方面都带来巨大压力。

  一、德州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相对减少、年长人口数量相对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从德州市2013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来看,60岁以上和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分别达到17.2%和10.6%,远远超过10%和7%的国际标准。具体看,全市老龄人口有以下特征:

  (一)老年人口规模扩大,增长速度加快。2013年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以下的2013年数据均出于此),德州市有60岁以上人口97.8万人,占到总人口的17.2%,已经远远超过我市任何一个县市的人口总数,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增加18.7万人,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比2000年五普时增加40万人,占比提高6.3个百分点;十三年间,老年人口占比以年均5.3个百分点的速度提升。

  (二)高龄人口日益增多,女性多于男性。2013年德州市80岁以上老人9.9万人,占总人口的1.7%,比2010年增加1.7万,比重提高0.2个百分点,比2000年增加5.4万,比重提高0.8个百分点。而且高龄人口中女性多于男性,2013年80岁以上老人男女数量分别是4.1万和5.8万,女性比男性多1.7万;2010年高龄人口女性比男性多1.8万,2000年是1.1万。很明显,高龄人口中男女性别总量不对等且差距加大。

  (三)抚养系数加大,老年抚养比加重。总抚养比也称总负担系数,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说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致要负担多少名非劳动年龄人口。2013年,我市总抚养比36.9%,相比2010年的34.3%提高2.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老年(65岁及以上)抚养比达14.5%,提高2.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9个百分点。抚养系数的快速增长,使得年轻人的负担加重,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赡养老人的负担更重,这也催生了“单独两孩”政策的出台。

  (四)“未富先老“特征明显,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现阶段,我国正处在老龄化发展快于经济发展阶段,呈现“未富先老”的特征。从国际看,在德国、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在1~3万美元之间。从我国看,在人均GDP刚超过1000美元,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就已进入了老龄化。从我市看,2000年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已达10.9%,而当年的人均GDP仅有810美元左右(人民币6754元/人);2010年,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达到14.2%,当年的人均GDP也只有4300美元左右(人民币29773元/人);2013年全市人均GDP约为7100美元(人民币43542元/人),而老龄化程度已达到17.2%。人口老龄化速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已呈现明显不协调的状况,这将对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挑战。

  (五)空巢家庭户增加,抚养难度加大。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流动性加大,子女因工作、学习、家庭等原因离家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加之社会老龄化现象的加剧,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空巢老人的比例也越来越大。2013年,全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共65.4万,比2010年时增加12.7万户,其中空巢老人户29.7万,所占比重为45.3%,比2010年时增加9.7万户,占比提高7.3个百分点,年均提升2.4个百分点。空巢老人户中单身老人户11.1万,占空巢老人户的37.4%,比2010年时增加2.9万户,占比下降3.6个百分点;只有一对老夫妇的户18.6万,占空巢老人户的62.6%,比2010年时增加6.8万户,占比提高3.6个百分点。

  二、德州市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而这种结果又反作用于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德州步入老龄化社会已经20年的时间,老年人口规模逐步扩大,与经济发展现状匹配不足的现状,为德州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提出严峻考验。

  (一)老年抚养系数加大,社会负担加重。老年抚养系数是指人口中64岁以上人口与处于劳动年龄(15-64岁)人口的比值。2000年全市老年抚养系数10.2%;2010年为11.9%,十年间,老年抚养系数提高了1.7个百分点,2013年老年抚养系数14.5%,比三年前提高了2.6个百分点。很明显,近几年老年抚养系数快速增长,全社会抚养也由2000年的一个老年人被10个人养减少为2010年的8个人,到2013年减为7个人。同时加之少儿抚养,更加加重了家庭与社会的负担。

  (二) 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口甚大。庞大的老年人口中,70岁以上的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很高,这无疑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2013年,德州市各类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共43家,其中住养服务机构 34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5家,养老家政服务机构3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呼叫机构1家,有养老床位1.2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仅占有10张床位,而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大约是50-70张。按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调查,约5%的老年人希望入住养老机构,这样算下来,我市也需要近5万张床位;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和床位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老人和失能老人集中养护需求。同时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设施严重不足,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不全,服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服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成为“短线”之中的“短线”。

  (三)社会保障压力与日俱增。老年人口的自身特点,以及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局限,使得社会保障的压力必然与日俱增。而“未富先老”的现状更是对社会保障提出严峻挑战,社会老龄化与经济发展、社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之间的矛盾将会更加明显。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建议

  人口老龄化是不可抗拒的世界性潮流,它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人类社会的进步提出了挑战。对此应当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引发的诸方面问题,以积极的态度应对这一挑战。

  (一)加大普法宣传,“常回家看看”。2013年7月1日,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常回家看看”成为硬性规定被列入法规。该立法,是在老龄化背景下的对养老法律制度的全新修改。进入21世纪以来,“银发浪潮”席卷全球,中国也不例外。从德州市来看,199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至今已20年时间,老年抚养比攀升,高龄人口增多,空巢老人更是成为现在老人生活的普遍现象。因此,在关注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同时,老年人的精神健康不容忽视。失独老人、丧偶老人、子女常年在外的老人,孤独、抑郁、疾病缠身压力大成为严重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因素。因此我们不能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简单的归结为温饱,却忽视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更不要用物质去埋葬子女该尽的义务。要加强法制宣传,促进老年人依法维权,还要在年轻人中广泛告知“常回家看看”已被立法的事实,增强敬老爱老助老的法制观念,强化全社会的责任意识,营造健康和谐的老龄化社会环境。

  (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解困“四二一”。随着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来产生的独生子女开始进入婚育期,“四二一”家庭结构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基本无法满足现实的养老需求,因此社会养老是大势所趋。就德州市而言,空巢老人户占有60岁以上老人户的45.3%,这部分人对社会养老的需求更为强烈,但现有的养老机构却无力承担庞大的老年人口供养,因此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刻不容缓。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及时制定和完善新的优惠政策,为更多民营资本力量的加入创造有利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促进民办养老机构蓬勃发展,实现养老服务的市场化、产业化。二要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服务设施和网点,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并对养老机构的设立条件、准入许可、运营监管等严格把关,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家庭始终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生活的主要场所,家庭生活对于老年人精神上的慰藉是其它社会机构难以替代的。因此,要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四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护理水平,提高照顾品质,使入住老人安心、舒心、放心。

  (三)健全和发展老年社会保障事业,助力“老有所养”。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它不仅带来了社会养老保障的压力,也带来了卫生医疗保障的压力,人口老龄化程度的逐步加深,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健全和发展老年社会保障事业,是保证社会稳步发展,解决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之一,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协助和支持。

  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重点关注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条件。德州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到一半以上,相对城市而言,农村生活水平低,居住环境、医疗条件差,各项生活设施落后,因此,农村养老保险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农村养老要以家庭保障为主,在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坚持“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和社会互助保险作为对养老保险的补充。

  老年人是医疗卫生资源消费的主体,据统计,60岁以上老人余寿中约有2/3时间为带病期。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对社会的医疗资源,医疗保障体系带来巨大压力和严峻考验。针对德州市整体医疗资源不足,医疗水平落后的现状,政府首先要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增加财政投入,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补助,建立并完善多种由政府参与的医疗保险,如重大疾病保险。其次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与量价挂钩的招标制度,提高行业集中度,降低药品采购价格。三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便捷性。开辟老年人医疗卫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能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等问题上给予社会支持。

  (四)营造健康老龄化氛围,实现“老有所为”。近年来,健康老龄化的观念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联合国提出,将健康老龄化作为全球解决老龄问题的奋斗目标。健康老龄化是指个人在进入老年期时在躯体、心理、智力、社会、经济五个方面的功能仍能保持良好状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老年人中若有较大的比例属于健康老龄化,老年人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老龄化的负面影响得到制约或缓解,则其老龄化过程或现象就可算是健康的老龄化或成功的老龄化。为实现健康老龄化需要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的努力,也需要老年人的积极参与。

  要实现健康老龄化,首先要摒弃一个误区,就是不要只将老年人看作被关怀、被照顾的对象,却忽视了老年人群的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老年人不仅需要社会的扶养,同时也有很高的社会价值。许多老人年老志不衰,仍然在各个领域继续作贡献。我们要充分发挥特别是离退休的高级知识分子的余热,开发利用老年人才资源,借用他们的知识、经验、威望、品德、能力等优势,带动他们继续投入社会、继续发光发热的积极性,补充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真正实现“老有所为”。

  (五)鼓励单独二胎,缓解人口结构矛盾。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以来,全国的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九十年代初已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老龄化步伐加快,生育率水平下降明显,使得人口结构性问题突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单独二胎的放开,正是对人口能均衡发展的长远决策。今年5月30日,山东单独二胎政策开始实施。就德州市而言,启动该政策以后,将有3.8万个家庭受益,预计今后5年内出生人口年均增加7000人左右。这将对保持合理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因此,政府要积极鼓励生二胎,但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应有实际配套措施。如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同样要适用于“二胎”所生子女,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针对年轻人因多要孩子会增加家庭压力问题,政府可以给予生二胎家庭一定的补贴,对于生二胎妇女所在单位要给予她们更多关爱,在享受同等假期的同时,不能因为二胎生育进行辞退、克扣工资等,让“单独二胎”真正成为缓解人口结构矛盾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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